武昌工学院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引进、录用、调配、培养、职称评聘、职务晋升、考核奖惩、劳资管理、保险福利、档案管理和思想政治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人事处下设师资科、劳资科、人事科、考核科四个职能科室,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学校董事会、校党委、校行政对于人事工作的批示。
二、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。
三、根据学校机构设置,实施人员编制管理,合理配置人力资源。
四、负责制定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,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。
五、负责拟订各类人才的需求计划,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六、负责教职员工的招聘、续聘、退休、解聘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校目标考核、年终考核、干部考核、教师聘期考核和日常考勤工作。
八、负责教师资格认定、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与认定工作。
九、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、评审与聘任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。
十、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核算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、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办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具各类因公、因私证明。
十三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